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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09-04-g3地块(首南四小)项目、YZ09-04-g5(科研大楼地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YZ09-04-g3地块(首南四小)项目、YZ09-04-g5(科研大楼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0】315号、鄞发改备案2011-330212-04-01-141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为宁波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和银行贷款方式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
建 设 规 模:(1)YZ09-04-g3地块(首南四小)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34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6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3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310平方米。
(2)YZ09-04-g5(科研大楼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298.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89.86平方米(含pc补偿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598.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41.4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YZ09-04-g3地块(首南四小):31130万元;YZ09-04-g5(科研大楼地块项目)10320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30000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地下室围护工程(含围护桩)、地下室工程(含桩基、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水、消防报警、通风工程)、地上工程(含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水、消防报警、通风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包括道路、景观绿化、排水、海绵城市、室外雨水回收系统、给水及消防水、室外路灯)、抗震支架、充电桩、室内装修、泛光照明、智能化、空调、电梯设备及安装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指新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余同)须在系统上完成录入。
3.1.4投标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YZ09-04-g3地块(首南四小)项目、YZ09-04-g5(科研大楼地块项目)须各配备一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且需提供投标人在2020年8月、9月、10月连续为拟派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信息;
3.2.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竣工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
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2月16日9时30分。
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4 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
联系人:梅月娣
联系电话: 0574-88103779
传真: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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