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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溪口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溪口镇徐溪村给水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11-20 09:43:57     阅读: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溪口镇徐溪村给水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奉政办发【2019】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为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溪口镇徐溪村。
建  设  规  模:新建给水管道约12200米。
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元。
工程预算价:571.2690万元。
招标控制价:537.6679万元。 
计  划  工  期:15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新建给水工程、道路修复、新建泵房、泵方电气工程等。
标  段  划  分: 一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完成录入,电子信用证登记信息在奉化呈“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查询的数据为准)。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安全员: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7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的人员基本信息及证书信息已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8 拟派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1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0日9时至2020年11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溪口镇新一路518号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大厅27号综合窗口),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可以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 式①: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若是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的,须先到溪口镇财政办公室办理入账手续或者以支票倒解形式入账)
收 款 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溪口支行;
银行账号:3901 3201 0900 0034 056;
形 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形 式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5.2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若采用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电子保单的可出示打印件)须在开标验证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3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574-8887399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路518号二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代表须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代表的“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递交的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4投标人代表应保证开、评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登记后,请自行离开,就近等待。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时,投标人代表电话号码未登记或投标人代表电话3次无法连接或接听后未在30分钟内到达的,视为放弃澄清权利,并承担相应后果。
6.5为便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查询汇总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情况,请各投标人在电汇操作时备注标明所投项目名称,为防止汇款失误,可在汇款后及时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是否到账,并在开标当日向中心工作人员申领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查询电话:0574-88873990。
6.6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下同),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甬行码绿码或甬行证进入开标现场,并满足其他防控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7为便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减少对办证大厅的影响,本项目开设投标专用通道,各投标人代表由溪口镇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南侧停车场处大门进入开标会场。
6.8因防控措施要求,有可能增加人员登记、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确保各投标人及时提交,请各投标人提早到场。
6.9开标结束后由代理单位统一电话联系告知投标单位开标会议结束。
6.10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http://fenghua.bidding.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亭下湖村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80583183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南山路160号商贸大厦14楼招标部
联 系 人:孙磊
电    话:0574-88517207
传    真:0574-885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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