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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智慧停车第六批次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阶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11-06 16:15:30     阅读:次

                           鄞州区智慧停车第六批次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阶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3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智慧停车第六批次设备项目已经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项目代码2020-330212-78-03-10406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阶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核心主城区部分区域及咸祥镇、横溪镇等片区。
建设规模:计划新增道路收费泊位数约1577个。主要包括智慧停车前端采集设备的基础设施建设、网络链路传输和后端数据的处理存储分析、配套交通设施、多功能5G智慧灯杆建设、停车管理平台和智慧灯杆管理平台的搭建等。
项目总投资:约8500万元。
招标控制价:18262245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由自筹100%。
招标范围:本工程智慧停车前端采集设备的基础设施建设、网络链路传输和后端数据的处理存储分析、配套交通设施、多功能5G智慧灯杆建设、停车管理平台和智慧灯杆管理平台的搭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标段划分:数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4)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须委派壹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仅限施工单位。
4.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0日10时0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吴晗晔、毕健敏、贺意波
联系电话:0574-8303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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