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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大榭临时渡口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10-23 16:16:34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榭临时渡口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2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大榭岛东南侧和穿鼻岛西南侧

建设规模:新建大榭侧和穿鼻岛侧滚装码头各一座

施工图预算价:10302540元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300日历天内完成建造、安装及验收通过

招标范围:新建大榭侧和穿鼻岛侧滚装码头各一座,配套建设靠船墩、后方接岸平台、栈桥及接岸道路等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需提供项目经理最近连续3个月(2020年7月、8月、9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3截止开标日之前投标人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3.4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3日到2020年 11月7日16:00时前(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 http://220.189.216.214:9080 )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也可从大榭开发区网站-办事服务-大榭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在主页“注册入口”注册登录进入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 http://220.189.216.214:9080 )】。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6网上下载标书的操作方法,可到“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下载《大榭区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咨询电话:0574-86750066  15258246009顾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二十万元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

出具单位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

联系电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 0574-86876376/18667805813(於绍辉经理)

出具单位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

联系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0574-86871382/15258182219(王老师)/15888548159(孙浩涵经理)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 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一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在“保险”方式下可选择“太保”和“人保”;选择“线下支付”的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大榭开发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 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通过人行大小额系统直接缴入;4.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5.采取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方式,如选择使用“太保”保单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发起投保,如选择使用“人保”保单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两个小时发起投保,未及时发起投保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74-8928343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35

联系人:毛军华

电  话: 0574-89076310

传  真: 0574-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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