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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金融大厦A座第9层经营用房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10-23 16:05:06     阅读:次

鄞州金融大厦A座第9层经营用房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2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金融大厦A座第9层经营用房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 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68号鄞州金融大厦A座9楼。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18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入口大厅改造,室内楼地面地砖及地板铺设、墙面乳胶漆、玻璃幕墙更换等室内装修,室内门窗安装,以及水电、消防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120.09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及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 50 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标段划分:1 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装修类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装修类工程项目;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可以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须提供投标人(指委派单位)在 2020 年 6 月、7 月、8 月连续三月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 号”文)。

3.3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在该系统完成录入。

(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 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颊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场3号楼2楼

联系人:徐春杰

电 话:0574-87565555-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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