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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河道疏浚工程(纳潮河、江滨河、下洋河)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9-17 15:41:01     阅读:次

 

鄞州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河道疏浚工程(纳潮河、江滨河、下洋河)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2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鄞州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河道疏浚工程(纳潮河、江滨河、下洋河) 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鄞发改审批【2020】19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滨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滨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鄞州经济开发区,涉及河道纳潮河、江滨河及下洋河。

建设规模: 纳潮河疏浚起点为上洋桥,终点至宏兴桥,此段清淤河道中心线长298m,平均河宽约17m;江滨河疏浚起点为纳潮河,终点至红卫河,此段清淤河道中心线长3070m,平均河宽约18m;下洋河疏浚起点为下洋桥,终点至红卫河,此段清淤河道中心线长920m,平均河宽约22m。

招标范围:包括鄞州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河道疏浚工程(纳潮河、江滨河、下洋河)河道清淤疏浚,河底垃圾及河岸芦苇清理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招标控制价:1410514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 专业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 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它标段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2.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2.4质验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2.5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组主要人员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外地进甬施工企业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9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0月12日9时 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3防疫期间,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钉钉直播形式直播,开标各环节相应内容将在钉钉群内进行文字发布,各投标人需密切关注群内动态。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准备工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滨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35号科技广场4号楼3楼

联系人:周颖、高琳琳、孙嘉琳

联系电话:0574-8791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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