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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7-24 15:19:17     阅读:次

                           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18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20】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邱隘中心卫生院和鄞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原邱隘骨伤科医院)拆迁赔偿款约20000万元,国家专项债券15000万元,其余由区财政和东部新城指挥部共同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东部新城东片区,南至宁东路,西至芳草路,北至溪山路,东至规划道路。

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677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设置床位450张,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药剂科室等。

项目总投资:55116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32000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总工期要求

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电气、消防水、消防报警、防排烟工程、室外给水及消防水、热水系统)、室外附属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及海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电气)、抗震支架工程、装修、幕墙、泛光照明、太阳能光伏系统、空调系统、智能化、电梯设备及安装、医用气体系统、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医用洁净系统、供油系统及柴油发电机系统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总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指新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余同)须满足:

(1)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1.5投标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2.3需提供投标人在2020年4月、5月、6月连续为拟派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2.4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

3.3其他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09:30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联系人:方工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9楼

联系人:劳晓波、许爽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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