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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项目挡墙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借平台)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6-24 11:21:50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个项目挡墙新建工程 工程,项目业主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单位 (委托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3个项目挡墙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象山县
2.3工程造价:约136万元【其中:项目一(西沪家苑挡土墙新建工程)约39.8万元,项目二(周边挡墙翻建工程)约76.3万元,项目三(界址点J271段倾斜挡土墙翻建工程)约19.9万元】
2.4工程规模:项目一(西沪家苑挡土墙新建工程)约80米,项目二(周边挡墙翻建工程)约130米,项目三(界址点J271段倾斜挡土墙翻建工程)约80米。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挡墙新改建工程,具体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6工期要求:项目一(西沪家苑挡土墙新建工程)50日历天,项目二(周边挡墙翻建工程)70日历天,项目三(界址点J271段倾斜挡土墙翻建工程)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安全无事故
2.9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
3.6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7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三)其他
3.8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 初级 及以上技术负责人 1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内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11招标人对投标人安全保密资格审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①企业投资背景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
②企业保密机构设置不齐全,保密制度措施不完善,有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的;
③其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内容。
3.1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数量要求:
①经招标人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少于3家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30家时,随机抽取30家;
③当3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30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力大厦12楼)投标报名。
4.2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格式自拟),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说明:以上①~③资料投标人可以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948494299@qq.com进行报名。
4.3 凡抽签入围者,请于2020年 7 月 2 日至2020年 7 月 8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力大厦12楼)获取招标文件(或根据投标人需求,采用邮寄招标文件或者发送PDF版电子招标文件给投标人)。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资料和邮购款后 1 日内寄送。
4.6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
递交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象山支行,账号:63010122000025134,联系电话:0574-65773759。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20 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7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方式一: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宁波市象山县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开标室,联系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陈家乐),联系电话:15058009060。
方式二:邮寄递交。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递至“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宁波市象山县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开标室”,收件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陈家乐),联系电话:15058009060。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
联 系 人:欧阳于
单位电话: 0574-27745186
代理机构: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邮    编:315700
联 系 人:史军挺、陈家乐
手    机:15058009060
单位电话:0574-65773759
电子邮箱:9484942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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