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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棚改安置房工程(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6-01 16:41:32     阅读:次

         

姜山镇棚改安置房工程(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YZ-GCZB-2020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棚改安置房工程(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宁波中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建设规模:电梯共计40部。

项目总投资 :109752万元。

招标控制价 :11383344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标段划分: 1个。

交货地点:本项目工地现场。

工期:交货期为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安装工期90日历天,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厂家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3.2 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许可证涵盖本次采购电梯内容(乘客电梯),且等级在B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证涵盖本次采购电梯内容(乘客电梯),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许可证涵盖本次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且等级在B级及以上;或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证涵盖本次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且在有效期范围内。【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为非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必须同时具有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为电梯安装单位。

3.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委派壹名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6 其他:(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 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8日13时3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4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流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宁波中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楼

联 系 人: 陈麒麟、徐升阳

电  话: 0574-88103779

    传  真: 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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