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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榭开发区穿鼻岛LNG登陆中心场平工程(一期)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18]22号、[202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料矿开采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穿鼻岛
建设规模:Ⅰ、Ⅱ矿段矿界范围内1842.98万吨石料矿的委托开采,工程内容包括石料矿(共1842.98万吨,详见勘查地质报告Ⅰ、Ⅱ矿段)的开采施工:包括山体爆破、凿岩、土石方开挖、装车等;炸药运输专用码头的建设;穿鼻岛上炸药仓库(如承包人认为有必要)的建设和运营维护;除边坡治理及复绿工程外的关于“绿色矿山”创建所需的相关工程施工等;2座5000吨级石料临时出运码头的建设和维护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的工期要求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安全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监理服务期:5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内的山体石料矿开采的安全、进度、投资、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标段数: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矿山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②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从业范围涵盖安全监理;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矿山工程,且无在建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项目视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要求: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高级(B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同时提供2020年2月份至2020年4月份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在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矿山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8日到2020年6月15日16时00分(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下载招标文件。【也可从大榭开发区网站-办事服务-大榭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在主页“注册入口”注册登录进入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6网上下载标书的操作方法,可到“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下载《大榭区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咨询电话:0574-86750066、15258246009顾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6月15日16 :00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卡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直接缴入;4、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 地 址: 宁波市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935
邮 编:315812 邮 编:315040
联系人:陈飞 联系人:徐琦、房科红
电 话:0574-89283432 电 话:0574-87360849、0574-89076310、15067451845
传 真: / 传 真:0574-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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