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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奉化区溪口东高速收费站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5-15 08:56:24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化区溪口东高速收费站景观提升工程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溪投【202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奉化区溪口东高速出入口,西起畸山大桥溪口东高速入口,东至溪口东高速出口(上畸线及溪口东甬金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岛、匝道两侧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
建设规模: 改造总面积约33247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32127平方米,水体面积1030平方米,硬质铺装9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2990万元
工程预算价:1897.3968万元
招标控制价:1768.4322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改造水体、打造植物造型组团、草坪缓坡和雕像基础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年5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预算价60%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即单项合同造价≧11384381元)的,完成时间以质量监督报告出具的时间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签发的最早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资料确认: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仅适用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④软土地基相关技术资料⑤从政府授权发布中标公示的网站中打印的中标公示页面共五项资料确认,缺少其中任何一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信用评价等级的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5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电子信用证登记信息在奉化呈“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查询的数据为准)。
3.6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另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20年2月至4月社保证明;
3.7拟派项目经理如在“系统”中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须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以开标当日查询的数据为准);
3.8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1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5日9时至2020年5月21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溪口镇新一路518号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大厅一楼综合受理29号窗口(招标代理经办人联系电话:13185918275)】,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可以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 式 ①: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若是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的,须先到溪口镇财政办公室办理入账手续或者以支票倒解形式入账)
收 款 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溪口支行;
银行账号:3901 3201 0900 0034 056。
形 式 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5.2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若采用保险保单形式的,保险保单正本原件须在开标验证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3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联系电话:0574-88873990。
备注:投标保证金请异地汇款汇入,不支持行内转账或同城转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路518号二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代表须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代表的“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递交的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4投标人代表应保证开、评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登记后,请自行离开,就近等待。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时,投标人代表电话号码未登记或投标人代表电话3次无法连接或接听后未在30分钟内到达的,视为放弃澄清权利,并承担相应后果。
6.5为便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查询汇总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情况,请各投标人在电汇操作时备注标明所投项目名称,为防止汇款失误,可在汇款后及时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是否到账,并在开标当日向中心工作人员申领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查询电话:0574-88873990.
6.6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投标人代表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建议自驾方式到达开标地点,全程佩戴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测量及其防疫工作要求,如未戴口罩或是体温测量异常,或不按规定接受其他防疫工作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该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7为便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减少对办证大厅的影响,本项目开设投标专用通道,各投标人代表由溪口镇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南侧停车场处大门进入开标会场。
6.8为确保项目开、评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本项目将邀请公证机构对项目全过程实施公证。
6.9因防控措施要求,有可能增加人员登记、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确保各投标人及时提交,请各投标人提早到场。
6.10开标结束后由代理单位统一电话联系告知投标单位开标会议结束。
6.11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http://fenghua.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奉大道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4-8857005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奉南新二村13幢
联 系 人:闻冶武、戴太敏
电    话:0574-88595036、13185918275
传    真:0574-8859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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