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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园区钢渣处理厂房扩建及围墙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4-24 11:11:04     阅读: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0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综合利用园区钢渣处理厂房扩建及围墙重建项目,招标人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要求

    2.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重大质量事故为零。

2.2工期要求:

本项目计划2020年6月10日开工,2021年3月10日完工(投产),总工期274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确认的开工令为准。

2.3安全要求:轻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2.4最高投标限价:3375万元(含增值税)。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

2017年10月冶金渣配套厂房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受生产工艺调整及环保要求提高等因素影响,需对厂房进行扩建,计划新建H7、H8、H9、H10厂房。

区府计划建设大湾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将原规划道路(纬五路)由12m拓宽至16m,受此影响需重建道路沿线的围墙、门卫室、办公用房、消防管路及宁钢公司建设的门禁系统及监控设施。

3.2项目规模:

年产180万吨转炉(2座,炼钢工程)扩建厂房及配套工程:扩建厂房建筑面积6326.19平米,围墙236,挡墙90米。

3.3招标范围:

主要改造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新建H7、H8、H9、H10等轻钢结构厂房及生产辅助用房,建筑面积6326.19平方米,重建围墙约236米,钢筋混凝土挡墙约90米。

具体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等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

4.2项目经理资格: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业工程专业或冶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4日08:30至2020年4月30日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北仑分站(网址:http://beilun.bidding.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帐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额度:人民币50万元。

   6.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可采用现金形式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5月22日10:30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为:33101984136050501959。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登陆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在保证金绑定日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证金保险。

(2)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5月22日16:00前,登陆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项目标段的绑定操作。

  6.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购买保险后次日才能进行绑定操作。在规定时间之后绑定操作将无法进行。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及2015年《关于投标保证金管理功能模块全面升级并启用新招标公告等模板的通知》(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其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均修改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的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7.3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4温馨提示:请投标人务必关注投标文件的完整与密封、投标的时间与相关的天气、交通等状况,以免耽误投标!

8、其他说明
  8.1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办理好进浙备案证明,并在宁波市建筑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北仑分站(网址:http://beilun.bidding.gov.cn/)上发布。

 

10、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单位: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汪桂珍 0574-86859197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江南

    联系电话:021-66891059     

    email:tanjiangnan@baosteel.com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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