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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溪口镇百丈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1-19 09:20:16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镇百丈路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以 奉发改溪投【2019】 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地 点:位于溪口镇湖山区块,西起滨江路,向东延伸至终点与新城东路相接 。
规       模:全长约1571米(含新城路连接线150米),横断面宽度18米。 
项目总投资:   4962  万元。
工程预算价:33789550元。
计划 工 期:  300   日历天。
招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砼路面改造工程、人行道改造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标志,下周家至童岙村给水工程(含泵站管理房)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其余综合管线工程、果壳箱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量 要 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下同);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电子信用证登记信息在奉化呈“正常”状态。
3.1.5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安全员:1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3 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的人员基本信息及证书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日期不作要求)。
3.2.4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5拟派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必须无在建项目,详见《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以上人员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资料。
3.3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9日 9 时至 2020年1月23日 16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溪口镇新一路518号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大厅27号综合窗口),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形 式①: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如以单位网银形式支付的,应提交加盖有银行业务章的银行电子回单,并在电子回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是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的,须先到溪口镇财政办公室办理入账手续或者以支票倒解形式入账)
收 款 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溪口支行;
银行账号:3901 3201 0900 0034 056;
形 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形 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若采用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正本原件须在开标验证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3到账截止时间 2020年2月12日 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574-8887399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13日 14时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路518号二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http://fenghua.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奉化区溪口镇公园路1号        地    址: 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邮    编:  315500                         邮    编: 315100               
联系 人:   单工                          联 系 人:徐新宇、徐芃芃            
                                            电    话:0574-88090301          
                     传    真:0574-8303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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