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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井亭村新村建设2号地块(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93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井亭村新村建设2号地块已通过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新村建设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新村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姜山镇井亭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姜山镇井亭村。
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3205㎡,总建筑面积约97637.76㎡,其中地下室约19758.65㎡。
项目总投资:42185万元
招标控制价:293628057元
计划工期:710日历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姜山镇井亭村自筹。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人防、室外附属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其中:①不包括高低配、变压器、电梯等二次招标或采购内容;②自来水、燃气、供电、广电、通信等属于专业单位施工内容;上述均属于总承包管理范围)。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指新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余同)须满足:
(1)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3)“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
3.2.4须提供申请人在2019年9月、2019年10月、2019年11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3 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申请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密机上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地址:姜山镇;
联系人:张先生。
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0574-87298497;
联系人:王芸、沈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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