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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业务用房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9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业务用房维修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2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鄞州区(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西北侧,原鄞州区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929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包括:室内外墙面地面维修、局部结构加固与区域功能分割、屋顶翻新修缮、室内装修等,智能化、电气、给排水、消防等改造;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建安工程费:174.56万元;
招标控制价:1530483元;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业务用房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6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须满足:
1)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2)“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密机上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
地址:鄞州区百丈东路251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4-8701732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A栋307-309室
联系人:唐涛、翁宏娟
电话:0574-87127975、13251902066
传真:0574-8712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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