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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姜山镇姜茅路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9307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姜山镇姜茅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区、镇两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起鄞城大道,南至同三线茅山立交桥。
2.2工程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约6.5公里,道路红线宽度12~13米。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横断面优化调整、路基路面提升改造、雨污水管道及综合管线提升改造、排管、桥涵维修改造、道路配套绿化、路灯及交通设施等。
本项目总投资约999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8428万元。
2.3招标范围:项目的工程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要求所进行的测量、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2.4质量控制目标:勘察设计文件要求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2.5勘察设计周期:满足招标人需求。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或由以下(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具备道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其它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上述要求。
(3)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最新公布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
(4)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上述3.1(1)资质的单位,并拟派主设计师。本项目不接受同时具备上述3.1(1)、(2)资质的两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资格后审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 如有补遗书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遗书。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1月20日9时30分,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俞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楼
联系人:张俊上
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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