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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 19GC04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茅石线(K0+000~K18+274段)路面中修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公路管理段,招标人为象山县公路管理段,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S216省道K0+000茅洋村与S215交界处,依次经过李家弄村、潭头村、洋岙山村、外韩村、海台村、井头村、板岭村、后经影城隧道,终点位于上盘村K18+274处。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8.274km。
技术标准:工程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其中,K0+000~K13+620段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Km/h,K13+620~K18+274段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交通工程等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和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1个。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合同签订后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30 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并在接到发包人实施通知后 60 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5)在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设计人应在 15 天内对勘察报告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6)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7)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为公路设计资质的单位。
3.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道桥或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4号文)规定执行。)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文件或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6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名录相符,未进入名录或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1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19 年11月4日17:00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9090/login。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象山县五联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上述保单均可办理。
投标人如需线上操作,太平洋财产保险保单可线上办理,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选择”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500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余苏娅(13586880036)。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公路管理段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路879号
联系人:柳佳林
电话:18858051469
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象山商会大厦东侧主楼24层
邮编:315700
联系人:赖欣妍、何政毅
电话:0574-6576370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为公路设计资质的单位。 3、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名录相符,未进入名录或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 |
/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道桥或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
路线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 |
1 |
由负责本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路线分项负责人或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或桥涵分项负责人担任 |
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提供近期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从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自行打印的人员参保打印件,法定退休人员可以提供劳动合同。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勘察设计企业信誉要求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4号文)规定执行。)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文件或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5、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7月1日以来)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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