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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岛南路北延伸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19】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大榭榭南生活区北部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397米,道路宽度6.5m
招标控制价:7144847元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并确保2020年10月30日前完工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数: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
②已在大榭开发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7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1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16时00分;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4日到2019年10月31日16:00时(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下载招标文件。(也可从大榭开发区网站-办事服务-大榭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在主页“注册入口”注册登录)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6 网上下载标书的操作方法,可到“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下载《大榭区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咨询电话:0574-8928325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拾万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卡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直接缴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东楼11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74-8928343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 系 人:孔佳钰
电 话:0574-8703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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