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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19GC06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爵溪街道前岙村废弃采石场治理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9]2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县财政保障。招标人为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爵溪街道前岙村北侧山坡上;
项目规模:工程治理边坡长约900米,
工程造价:约750万元;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清坡、削坡、浆砌块石挡土墙、消力池、训水池、截水沟、排水沟、及绿化养护等(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主材及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或地质类专业工程师或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则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地质类或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未在宁波市范围内办理好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的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前提交中标价款10%的资金作为人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并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或银行保函),待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退还;未按时递交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8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9090/login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拾肆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象山县五联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上述保单均可办理。
投标人如需线上操作,太平洋财产保险保单可线上办理,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选择”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余苏娅(13586880036)。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7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4楼大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象山县爵溪街道
联系人:范静海
电 话: 13456110323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育才路156号5楼
联 系 人:邱科杰、冯婷婷
电 话:0574-6578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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