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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宁波象保合作区智汇佳苑S-3#楼装修工程已由宁波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宁波象保合作区智汇佳苑S-3#楼。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990万元
招标控制价:6813253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020年1月20日前须基本完成房间内及公共区域的顶面、墙面装修施工(包括水电管线预埋、吊顶安装、墙砖铺贴、顶面及墙面涂料等)。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S-3#楼的室内精装修、给排水以及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若有施工信用等级的,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都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其它要求:①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各区域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②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保税区建设局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1)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在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从2014年1月1日以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得有欠薪失信行为正在公示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进行承诺,未承诺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并注明项目名称。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
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缴纳。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5.3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正本原件须提交给招标人。咨询电话: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0574-87011318、8701128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 月11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 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5日。
7.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baosui.bidding.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工
电 话:89510061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35
联系人:毛军华
电话:0574-89076310
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纪检监察组: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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