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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5个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借平台)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0-15 11:18:24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实施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经批准,就 某部5个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位于象山县;
设计周期: 设计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审批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定稿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收到招标人审查意见后15天内完成对设计文件的修改和完善。
工程规模:项目一设计新挡土墙约 80 米;项目二设计翻建挡土墙 80 米;项目三设计新挡土墙约 130 米;项目四设计住房整修约 5000 平方米,共2幢,6层+4层;项目五设计住房整修约 6000 平方米,共4幢(其中:宁波3幢为6层+5层+4层,象山丹城1幢为5层)。
招标范围:挡土墙工程、住房整修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估(概)算、图纸修改以及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工作等。
设计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须有: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2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及招标人“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3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设计师需在宁波市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企业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招标人对投标人安全保密资格审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企业投资背景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
(2)企业保密机构设置不齐全,保密制度措施不完善,有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的;
(3)其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内容。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10  月  15  日至 2019年  10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在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象山县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 仟元整
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象山支行,账号:63010122000025134,联系电话:0574-65773759。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1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6、投标申请受理:
6.1时间:2019年  10  月  15  日至2019年  10  月  22  日 17: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点: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象山县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6.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工程设计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副本;
⑷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⑸ 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⑴-⑸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点: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象山县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某单位                          招标代理: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                          地  址:  象山县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邮  编: 315717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 辛工                    联 系 人: 史军挺、陈家乐                 
电  话: 0574-27745186                电  话: 0574-6577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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