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综合活动中心东南角(学士路192号、194号)空置房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9-30 15:56:01     阅读:次

                           综合活动中心东南角(学士路192号、194号)空置房装修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927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活动中心东南角(学士路192号、194号)空置房装修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567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70万元。

招标控制价:1636924元。

计划工期:3个月,且在2020年春节前完成。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综合活动中心东南角(学士路192号、194号)空置房装修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拟派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拟派项目经理承接业务量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6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已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的严重违法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如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被拒绝(不予受理)的情形,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开标现场若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4日 9 时 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楼

联  系  人:邹芳敏

电      话:0574-88103779

传      真:0574-88107620

 

上一条:钱湖南路延伸段(鄞州大道—庆元大道)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下一条:钱湖南路延伸段(鄞州大道—庆元大道)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