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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雨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Z-GCZB-2019257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鄞州区雨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宁波市鄞州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以鄞发改【2019】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 位于天童南路、彩虹南路、贺丞路以及文景路 。项目规模: 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破除及修复,雨水管道改造,改造长度约1355米,检查井、截污井拆除,新建雨水检查井47座,污水检查井1座,新建靠墙井,雨水横穿管接通,雨水口清理修复等 。项目总投资: / 。工程造价: 4512395元 。计 划 工 期: 6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天童南路原有沥青路面破除及修复,彩虹南路、贺丞路以及文景路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破除及修复,原雨水管道改造,改造长度约1355米,原有检查井、截污井拆除,新建雨水检查井47座,污水检查井1座,新建靠墙井,雨水横穿管接通,雨水口清理修复等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标 段 划 分: 1 。质 量 要 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和污水零直排(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下)市政项目预选承包商入围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所在季度施工信用等级为准);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1.6“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一级建造师,临时二级建造师按省相关文件执行(截止开标当天若省文件有出台关于取消临时二级建造师的,则按省文件执行)】,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如有)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如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如有)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0 月 9 日 13 时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6.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联系人:吴工招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1室联系人:毕健敏、陈静电 话:0574-8303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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