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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年度工程管线竣工测量及放线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8-30 10:32:30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 19GC08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年度工程管线竣工测量及放线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竣工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年度工程管线竣工测量及放线
2.2工程地址:1、象山县中心城区旧城区雨污分流一期工程:共14个区块,丹静苑区块,丹静公寓区块,汇兴小区区块,瀛洲小区区块,港丰小区区块,蓬莱小区区块,华翔大厦区块,方秧新村,报税中心,象山海关区块,丹峰小区区块,丰茂苑区块,美丽街区城管局区块,第三小学区块。2、各乡镇村17个工程:贤庠镇珠溪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贤庠镇山厂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黄避岙乡鲁家岙村(塔曼礁)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石浦镇干湾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桥镇东溪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桥镇庙前杨(横山郎家岙)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桥镇崇站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西周镇文岙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墙头镇周家路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茅洋乡大地园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茅洋乡洋岙山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茅洋乡花露山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象山县定塘镇周岙等六村污水提标改造工程,西周镇伊家村、谢圣岙村、蔡家田村、上张村等四个农村污水提标改造工程,象山县黄避岙乡塔头旺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工程,象山县茅洋乡屠家园村污水处理终端提标改造工程,象山县西周镇渡头街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3、城投集团市政配套污水工程;新丰路、建设路、环城西路、丹峰西路、蓬莱路等其它道路配套工程。4、新丰路及莱薰路污水扩容工程(万达广场),象山县大中庄至城东污水厂污水输送工程,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二期、三期等污水公司实施管理及原排水公司项目和其它象山中心城区和各乡镇污水管网。
2.3建设规模:综合管线总长度约283.648千米,管线放线约1000点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测量范围图内的各类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管线放线,管线类别为排水设施(含雨水管、污水管及其它类管线等)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和宁波市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且满足入库要求
2.6安全控制目标:合格
2.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括工程测量(须含地下管线测量)],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测绘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测绘师。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不得被列入测绘与地理信息失信黑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8 月30 日至 2019年 9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478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象山新丰支行,账号:39-703001040012500,联系电话:0574-65733188。投标人应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2: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象山县五联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9月25 日9时30分,地点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1000号      
联 系 人: 赖部长                        
电  话:  1588807895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478号二楼        
联 系 人:        吴程瑶                        
电  话:      0574-65005173/1356650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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