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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榭南标准厂房二期工程监理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7-26 14:29:40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榭南标准厂房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大榭开发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大榭开发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工程位于榭南工业区,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滨海东路,南至孚竹河。

建 设 规 模:占地面积约146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实计建筑面积约21701.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8169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建安费: 5976.78 万元。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招 标 范 围:榭南标准厂房二期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除外);

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3.8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9投标申请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5日16时0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6日到2019年8月14日16:00时(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下载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也可从大榭开发区网站-办事服务-大榭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在主页“注册入口”注册登录)。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5网上下载标书的操作方法,可到“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下载《大榭区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咨询电话:0574-8928325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卡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直接缴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8月1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大榭开发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74-8928343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幢楼2楼

  联 系 人:徐春杰

  电  话:0574-87565555-9830

  传  真:0574-8715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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