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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廊一期环岛西路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8-08-17 14:36:21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公共管廊一期环岛西路段工程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18]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安通管廊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大榭开发区
  建设规模:新建环岛西路段管廊和已建协丰路管廊加层,结构形式均采用架空钢桁架,总长度为1782.6米。
  标段划分数量:1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45850477元
  工期要求:33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工程的全过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1.4投标人须在“信用系统”录入信息并审核通过(以开标之日信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1.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6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系统中-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大榭开发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2.4拟派项目经理须在“信用系统”录入信息并审核通过(以开标之日信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8月20日至 2018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和上述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3日上午9时至 11 时和下午14 时至16 时及2018年8月24日上午9时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2018年8月24日下午时间为13:30时至15:30时只能到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东侧窗口(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联系人:周丙海、岳旷怡,联系电话:0574-87360849。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9 月 11 日 9:30 时,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招投标中心(链接)和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安通管廊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榭开发区关外路2号                地  址: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
  邮  编: 315812                          邮  编:   315040             
  联系人: 贝丹维、潘少寅                     联系人:   周丙海、岳旷怡    
  电  话: 0574-86766330                   电  话:   0574-87360849    
  传  真: 0574-86766330                   传  真:   0574-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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