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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全区公园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8-07-24 14:28:56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全区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己由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18)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人为:宁波大榭生态艺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大榭开发区
  建设规模:对沁园、畅园、滨海公园一期、碧海蓝湾小区南侧临时公园进行升级改造。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招标控制价:4472516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沁园、畅园、滨海公园一期、碧海蓝湾小区南侧临时公园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 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景观(或绿化)施工。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以质量监督报告出具的时间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7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如有信用等级的,须具备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
  3.2.4 须提供投标人在2018年4月、5月、6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3 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未有宁波工程建设网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有弄虚作假行为(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5年6月1日以来在大榭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8年8月3日之前,将招标文件中的《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5日至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和购买人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留用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2018年7月25日至7月30日上午9时至 11 时和下午14 时至16 时及2018年7月31日上午9时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7楼购买招标文件,2018年7月31日时间为下午13:00时至15:00时需到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窗口购买。联系人:黎晖,联系电话:0574-87306147   13362844863。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大楼东楼2楼西侧(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生态艺术有限公司
  地  址:大榭广场东楼308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86769281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7楼
  联系人:黎晖
  电  话:0574-87306147、13362844863
  传  真:0574-8731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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