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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榭生活区道路“白加黑”二期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17】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大榭开发区南部城市生活区;
建设规模:工程改造总长度约5600米,海信桥1座,全长约16.058m,包括海岸路、海山路、海湾路、邻里中心1-4号支路、部队营房出入道路、兴岛南路、海盛路、海文路及海昌路改造;
工程建安费:7500万元;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的工期要求;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的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的安全要求;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保修期满止;
招标范围:本工程道路、排水、桥梁、景观绿化、交通标识及沿街店招整治工程等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等相关服务;
标段数量: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开标当天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1)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8年6月29日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或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请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外自行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若未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和上述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1日上午9时至 11 时和下午14 时至16 时及2018年6月22日上午9时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事业四部购买招标文件,2018年6月22日下午时间为13:30时至15:30时只能到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东侧窗口(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联系人:房科红、魏小娥,联系电话:0574-89076310。
4.2 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7月5日9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综合服务大楼东楼2楼西侧(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榭开发区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
邮 编:315812 邮 编:315040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房科红、魏小娥
电 话:0574-86769673 电 话:0574-89076310
传 真: 传 真:0574-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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