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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象山县泗洲头镇灵南海塘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于2023年09月08日发布,现就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一、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条款”内容修改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执业在投标人单位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四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
监理岗位 |
技术要求 |
监理资格 |
人数 |
备注 |
1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水利工程专业 |
1人 |
|
2 |
专业监理员 |
监理员资格 |
水利工程专业 |
1人 |
|
3 |
专业监理员 |
监理员资格 |
市政工程专业 |
1人 |
|
合计 |
3人 |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26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23日17时00分。
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象山县泗洲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日期: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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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文件[3].pdf | 文件下载 | ||
| 老系统(监理)招标文件9.8—象山县泗洲头镇灵南海塘提升改造工程.pdf | 文件下载 | ||
| 老系统(监理)招标文件9.8—象山县泗洲头镇灵南海塘提升改造工程.pdf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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