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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审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23GC05016001
致各投标人:
象山县泗洲头镇灵南海塘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9月8日发布,现就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进行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款 最高投标限价为92.1277万元”修改为“3.2.4款 最高投标限价为96.9765万元”。
2、评标办法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删除“(3)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合理报价范围的,商务标得分按18分计。”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8日17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12日10时00分。
4、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更正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5、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象山县泗洲头镇人民政府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管办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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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文件[2].pdf | 文件下载 | ||
| 澄清招标文件 —-象山县泗洲头镇灵南海塘提升改造工程(监理).pdf | 文件下载 | ||
| 老系统(监理)招标文件9.8—象山县泗洲头镇灵南海塘提升改造工程.pdf | 文件下载 | ||
| 澄清招标文件 —-象山县泗洲头镇灵南海塘提升改造工程(监理).pdf | 文件下载 | ||
| 上一条:关于象山县城东市场精品示范提升项目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澄清修改公告 | 下一条:关于象山县城东市场精品示范提升项目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澄清修改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