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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鄞州二院姜山院区)迁建工程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5-06 16:34:43     阅读:次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鄞州二院姜山院区)迁建工程

补充文件(一)

项目编号: YZ-GCZB-2023082

致:各投标人

1、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版本号[2.0])已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418577428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99427546元,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投标报价区间为浮动率 -5%至-10% ,即386662440元至402619933元(投标报价区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中,材料名称“防水建材”参考品牌、型号作如下修改:

原为:

序号

材料名称

参考品牌、型号

投标人响应

备注

土建、市政

5

防水建材

东方雨虹、深圳卓宝、潍坊宏源、华高科

改为:

序号

材料名称

参考品牌、型号

投标人响应

备注

土建、市政

5

防水建材

东方雨虹、深圳卓宝、潍坊宏源、华高科、劲松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0.4.1.1(7)条计价原则及办法第2.4取费标准修改为:

2.4取费标准:

2.4.1建筑部分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一般计税中值计取;

2.4.2安装部分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一般计税中值计取;

2.4.3市政部分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市政工程一般计税中值计取;

2.4.4园林景观部分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一般计税中值计取;

2.4.5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费率按相应专业中值计取,仅计取了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其中根据浙建建发[2022]37号文调整,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增加费两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费率乘以1.15系数;

2.4.6标化工地增加费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按区市级计入暂列金金额;

2.4.7优质工程增加费根据浙建建发[2023]7号文按区市级优质工程“甬江杯”标准计入暂列金金额;

2.4.8本工程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

2.4.9规费费率:按相应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乘30%计取;

2.4.10垂直运输保险费增加费:按甬建价[2019]12号文件计取;

2.4.11增值税税率:根据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按一般计税费率9%计取。

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审核说明和设计答疑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以前所述与本补充文件(一)内容不符处或相关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一)为准,本补充文件(一)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

7、请各单位及时下载补充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下载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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