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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JS-13-d4/e1/e6(姜山镇核心4号)地块项目(JS-13-d4部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编号:YZ-GCZB-2023057-001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补充、澄清、修改的内容,现作统一答复,本次补充、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3项)
(1)原招标文件P12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为“最高投标限价 609848683元,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浮动-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37604366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土方处置不可竞争费合计175009647元(含税)不下浮”;
现该条内容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 609975256 元,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浮动-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37604366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土方处置不可竞争费合计177119215元(含税)不下浮”。
(2)原招标文件P48页第三章商务标评审表评审内容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37604366元(含税),投标报价最高上限浮动率为-6%(含本数),本项目招标人建议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6%至-11%,即 609848683元~586718947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的投标报价上述报价均含税”;
现该条内容修改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37604366元(含税),投标报价最高上限浮动率为-6%(含本数),本项目招标人建议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6%至-11%,即 609975256元~586951000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的投标报价上述报价均含税”。
(3)原招标文件P48页第三章商务标评审表评审内容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37604366元(含税),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151570000元(含税)、综合单价暂定价10215560元(含税)、暂列金额(标化工地增加费)1411310(含税)、其他不可竞争费(建筑余土处置费)11812777元(含税)。暂估价、暂定价、暂列金额、土方处置不可竞争费合计:175009647元(含税)”;
现该条内容修改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37604366元(含税),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151570000元(含税)、综合单价暂定价11134960元(含税)、暂列金额(标化工地增加费)1538328(含税)、其他不可竞争费(建筑余土处置费)12875927元(含税)。暂估价、暂定价、暂列金额、土方处置不可竞争费合计:177119215元(含税)”。
二、招标文件补充(共1项)
本工程电子招标文件重新上传系统。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三、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鄞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日期:2023年4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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