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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散中心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10-17 16:36:25     阅读:次

集散中心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补充文件

交易登记号:YZ-GCZB-2022243

致:各投标人

本次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5项为:

3.5(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2)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3)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现修改为:

3.5(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2)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二、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无。

三、请各单位及时下载补充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下载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宁波东钱湖景福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日期: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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