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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史慈路(首南东路-迎祥路)、规划一路(史慈路-福庆路)道路工程(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4-01 16:15:45     阅读:次

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史慈路(首南东路-迎祥路)、规划一路(史慈路-福庆路)道路工程(施工)资格预审补充说明1

标段编号:YZ-GCZB-2022044-001

致各投标申请人:

受疫情影响,招标人现将原资格预审文件需要修改的内容,作以下调整。本次调整若与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调整为准,原资格预审文件中相关内容作同步调整。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各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分网并及时下载,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自负。

一、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中“9.3 陈述和答辩”

 

☑9.3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现场答复

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拟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当日14时00分前到场签到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按照各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的序号为其答辩顺序进行答辩活动;

(2)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

(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

4.陈述和答辩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区。

5.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

现调整为:

☑9.3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统一采用文档形式,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3.陈述和答辩相关规定:

(1)拟派项目经理答辩统一采用文档形式,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由资格审查专家围绕答辩评审因素独立打分,评分最大范围在2分至5分之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2分的评分,须经资格审查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理由,否则将作无效票处理,该评委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答辩最终得分。答辩得分为各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无效票处理的评委评分除外),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未编入答辩内容的,该项得零分。

二、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中“附表.附加条件评审表”的“拟派项目经理的项目实施管理计划答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实施管理计划答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就项目实施管理计划进行答辩,主要阐述本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以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资格审查专家应围绕答辩评审因素独立打分,评分范围2分(含)-5分(含),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各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申请人的答辩分数。未在规定时间前签到或参加答辩的,得0分。本项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注: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本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1分(含)-3分(含)

工程进度安排是否能满足招标工期要求,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措施是否可行:1分(含)-2分(含)

 

 现调整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实施管理计划答辩情况

招标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就项目实施管理答辩统一采用文档形式,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由资格审查专家围绕答辩评审因素独立打分,评分最大范围在2分至5分之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2分的评分,须经资格审查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理由,否则将作无效票处理,该评委的所有评分均不计入答辩最终得分。答辩得分为各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无效票处理的评委评分除外),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未编入答辩内容的,该项得零分。

本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1分(含)-3分(含)

工程进度安排是否能满足招标工期要求,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措施是否可行:1分(含)-2分(含)

三、所有投标申请人安排“甬行码”“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送至指定地点(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西面一号门),在完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开标现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四、原资格预审文件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下应东南片区拆迁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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