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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通知(002)
标段编号:21GC06115001
各投标人:
通过本澄清通知(002)号对《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提升改造及渔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2.涉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注册建造师证书按特殊条款处理。(疫情特殊期特殊处理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其余内容均不调整。
招标人:宁波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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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审定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rar | 文件下载 | ||
| 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提升改造及渔港建设工程[4.0]补遗版.招标文件 | 文件下载 | ||
| 固化清单(水运+建筑安装).rar | 文件下载 | ||
| 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提升改造及渔港建设工程[2.0].pdf | 文件下载 | ||
| 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提升改造及渔港建设工程[4.0]补遗版.pdf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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