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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乡镇回江北路延伸段道路一期工程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2
项目编号:YZ-GCZB-2021183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原招标文件需要修改的内容,作以下澄清修改。本次修改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为准,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同步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分网并及时下载,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自负。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招标控制价:21214577元”现修正为招标控制价:20817728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及3.2.5现修正为:
3.2.4 | 招标控制价 | 有,招标控制价:20817728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1、投标报价有效浮动率范围为-5%至-10%(含本数),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额1000000元(含税),不可竞争费819431元(含税),不作下浮;有效报价范围即:19867813元~18917899元 2、安全文明施工费低限值:170973元(含税)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参考品牌、型号及规格和产地等,投标人应予以积极响应。投标人也可以选择与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品牌及技术指标和性能同档次及以上的其他品牌、型号及规格和产地的货物进行报价,但必须在技术部分中详细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有关技术参数对照资料。如经三分之二的评委认定,其偏离低于招标文件明确的品牌的技术档次,则其投标被否决。未作详细说明和有关技术参数对照资料的视同“低于招标文件明确的品牌的技术档次”。对“三首”产品、《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和《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中满足项目功能需求的同档次产品视同为参考品牌。 |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3现修正为:
2.2.3 | 投标报价偏离单位 | 1个投标报价偏离单位=94991.4元(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 (如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投标合理报价范围的,本项不填,但应明确约定计算结果保留。) |
四、原招标文件中时间安排表现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 | 2021-8-13至2021-9-10 16: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9-14 09:30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1-8-30 17:00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1-9-10 16:00 |
五、补充文件附件(招标书版本号2等)已上传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分网,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与澄清修改公告相同内容的作同步调整。
七、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日期: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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