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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YZ-GCZB-2021142
致:各投标单位
因政策性原因,原招标范围内的鄞州公园2号公厕取消,后续施工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等原因所发生的变动,需根据业主要求调整。
2021年鄞州区改建公厕项目(交易登记号:YZ-GCZB-2021142)的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直管20座公厕所属位置
建设规模:鄞州区环卫指导中心下属新东站公厕、新天地公厕等20座公厕
招标控制价:7505682元,其中暂定综合单价为328308元(含税)
本招标文件约定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5%~-7%,即:7003266元~7146813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
1个投标报价偏离单位=(报价范围上限-报价范围下限)/10=14354.7元
余款待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论后,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15.3条款执行)后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在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后退还。
现全部修改为: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直管19座公厕所属位置
建设规模:鄞州区环卫指导中心下属新东站公厕、新天地公厕等19座公厕
招标控制价:7125155元,其中暂定综合单价为310323元(含税)
本招标文件约定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5%~-7%,即:6648117元~6784413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
1个投标报价偏离单位=(报价范围上限-报价范围下限)/10=13629.6 元
待工程经审计部门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后且承包人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证金按15.3条款执行)至发包人指定账户后一次性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保修期满后28天内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退回(不计利息)。
2、现重新上传电子招标文件“2021年鄞州区改建公厕项目[2.0]”,电子招标文件以此版本为准,请及时下载。
3、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并及时下载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日期: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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