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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九曲河整治工程(城区段)V标段施工补充文件(一)
项目编号: YZ-GCZB-2020334
致:各投标人
1、本工程暂估金额为0元和不可竞争的费用(渣土处置费)为2242769元;合计为2242769元,该部分价格不下浮
2、本工程投标函格式中“工期 个月”修改为“工期 日历天”。
3、本项目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整;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 出具单位: 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具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经办; 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经办; 联系电话: 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0574-88225360、13082989886; ②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0574-89206389、13757424600。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3款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由“2020年12月21日16:00时”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16:00时”。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0年12月22日9时30分”调整为“2021年1月4日13时30分”。
5、招标文件以前所述与本补充文件(一)内容不符处或相关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一)为准,本补充文件(一)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
6、请各单位及时下载补充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下载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宁波辰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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