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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静脉产业园沼气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补充文件(二)
标段编号:20GC020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象山县静脉产业园沼气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象山县静脉产业园沼气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价款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关于价款支付方式的约定“承包人如为联合体的,所有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均列入月进度报表内进行拨付给联合体牵头人。”调整为:“承包人如为联合体的,所有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均列入月进度报表内进行拨付给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进度款由牵头人审核后上报监理,由甲方按联合体协议分别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项目总承包管理费已包含在项目投标报价中,其费用由联合体双方自行协商。”
2、工艺设备款支付比例
招标文件117页中关于工艺设备支付约定如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备购置安装费按合同价款的比例支付 |
|||||
预付款 |
相应设备到场后支付到场设备 |
系统工艺设备安装联动调试合格完成后 |
调试期满后(含环保验收、竣工验收合格) |
经财政/第三方审核后 |
缺陷责任期满验收合格后 |
||
1 |
设备购置合同价 |
10% |
30% |
30% |
15% |
13.5% |
1.5% |
调整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备购置安装费按合同价款的比例支付 |
|||||
预付款 |
相应设备到场后支付到场设备 |
系统工艺设备安装联动调试合格完成后 |
调试期满后(含环保验收、竣工验收合格) |
经财政/第三方审核后 |
缺陷责任期满验收合格后 |
||
1 |
设备购置合同价 |
10% |
60% |
10% |
10% |
8.5% |
1.5% |
3、上述调整主要为今后项目能更好的顺利实施,为非实质性对招标文件进行变更调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不变。
4、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招标补充文件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象山天子岭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12-07 16: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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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文件[2].pdf | 文件下载 | ||
| 象山县静脉产业园沼气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上传稿11.20).pdf | 文件下载 | ||
| 象山县静脉产业园沼气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上传稿11.20).pdf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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