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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现对溪口镇茗山江北路(中山小区~中兴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如下:1、招标文件P43:投标人投标评审价与评标衡量值一致时,得满分100分;投标评审价高于评标衡量值0.5%的扣2分,即商务标得分=100-(投标评审价-评标衡量值)÷评标衡量值×100%÷0.5×2;投标评审价低于评标衡量值0.5%的,扣1分。即商务标得分=100+(投标评审价-评标衡量值)÷评标衡量值×100%÷0.5×1;中间值用内插法计算,计算过程及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得分扣完为止。因评标衡量值计算公式与文字表述不一致,现予以澄清:(投标人投标评审价与评标衡量值一致时,得满分100分;投标评审价每高于评标衡量值0.5%的扣2分,即商务标得分=100-(投标评审价-评标衡量值)÷评标衡量值×100%÷0.5%×2;投标评审价每低于评标衡量值0.5%的扣1分,即商务标得分=100+(投标评审价-评标衡量值)÷评标衡量值×100%÷0.5%×1;中间值用内插法计算,最终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得分扣完为止。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代理人:宁波奉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管机构:溪口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期: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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