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澄清或修改公告 >  查看详情

关于鄞州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2-10 16:21:00     阅读:次

鄞州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答疑通知

标段编号:YZ-GCZB-2019324-001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鄞州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修改、补遗、答疑文件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修改、补遗、答疑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补遗、答疑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0项)

二、招标文件补遗(共0项)

三、招标文件答疑(共6项)

1、问1:施工临时用水接入点位置及管径如何?

答:临时水接入点靠甬港北路场地的西北角,水表直径为40MM。

 

2、问2:施工临时用电额定功率主位置?

答:临时电在场地的东北角,总容量为1000KVA。

 

3、问3:地下障碍物清理等是否在工作范围内?

答:地下障碍物清理已包含在招标控制价中。

 

4、问4:河边是否可布置临时设施?

答:沿河绿化用地由投标单位自行向主管单位申报审批。

 

5、问5:场内树木等是否移除?

答:场内树木已由招标单位移除。

 

6、问6:本项目交通运输限制较大,如土方、钢筋、混凝土等运输,工期能否适当延长?

答:交通运输问题应由投标单位在编制技术方案时自行考虑,招标单位不延长工期。

 

 

 

备注:本次澄清、修改非实质性修改,如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请于2019年12月12日之前将书面回执发送至850240528@qq.com(联系人:王玲玉 17606804140),否则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如期开标。

 

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上一条:关于三门核电宁波研发中心室内装修工程(EPC)的澄清修改公告 下一条:关于三门核电宁波研发中心室内装修工程(EPC)的澄清修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