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澄清或修改公告 >  查看详情

关于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C1-6#地块邱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装修工程(重发)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1-21 09:39:05     阅读:次

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C1-6#地块邱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装修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YZ-GCZB-2019295-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招标文件需要修改、澄清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修改、澄清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澄清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

     无

二、招标文件修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3.4.1 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00元整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出具单位:

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具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经办;

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经办;

联系电话:

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0574-88225360、13082989886;

②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0574-89206389、13757424600。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其他说明与要求: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3款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技术标中。

 

 

代建单位: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上一条:关于轨道交通3号线绿地恢复提升工程(天童路与鄞县大道西南角、四明路与天童北路西北角)(监理)的异常公告 下一条:关于轨道交通3号线绿地恢复提升工程(天童路与鄞县大道西南角、四明路与天童北路西北角)(监理)的异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