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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吴镇天童溪(三塘村段)溪坑工程的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0-08 14:19:38     阅读:次

东吴镇天童溪(三塘村段)溪坑工程补充公告

标段编号:YZ-GCZB-2019272-001

 

致各投标人:

东吴镇天童溪(三塘村段)溪坑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原招标文件第5页中“电子格式(包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商务标):提供U盘和光盘各一份且放入商务标包封中。电子格式需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书面格式扫描件,含签字盖章。”现更改为“电子格式:无需提供”。

2、原招标文件第8页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记录及项目负责人介绍与答辩时间安排,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及项目负责人介绍与答辩时间安排提出任何异议。”现更改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原招标文件第12页中“3.7.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商务标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现更改为“3.7.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商务标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4、原招标文件第12页中“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标记外,还应写明以下内容:……的声明”现更改为“投标人的封套上应正确标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封套上还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投标人等内容。其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2条款”。

 

以前招标文件所述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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