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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宁波市奉化区锦屏恒泽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PNC(2023)0015 )对以下标的承租权进行公开招租:一、标的概况:1、本标的物坐落于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溪岙村,公告期间,竞租人自行实地踏勘。2、承租方须根据房屋现状,按市场监管、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如未能取得相关经营证照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不得作为退租理由。承租方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周边关系。3、竞租标的、年租金起始价等情况:
标的 | 总建筑面积(㎡) | 招租期限(年) |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三溪临时安置过渡房,共234间房间。 | 约11700㎡(具体以实际为准) | 2年 | 80万元 | 30万元 | 10万元 |
备注:1、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日之前支付;第二年租金按首年竞得年租金成交价在首年合同签订日满一年前一个月支付。 2、租赁期间,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将租赁物用于分包转租,但用途仅限于住宅;同时须预留60间房间用于锦屏街道办事处临时安置,租金收取标准须按照锦屏街道办事处规定的标准执行。 3、租赁期间,承租方须配备保安7人、清洁工2人、会计1人、出纳1人、网格员1人、水电工各1人;以上人员由溪岙村村委会派遣,相应人员日常工资由承租方承担。 4、标的竞租人应实地了解标的实物及后续情况,一经报名,视为已充分了解,否则由此因信息掌握不足引起的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 |||||
二、竞价方式:1、集中报名期间,出租标的如只有一人参加报名的,需填写报名报价单承诺书,以起始价进行成交;若有二个及以上竞租人参加本项目报名,则进入现场竞价。
2、现场采用明标暗投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其整数倍。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无不良经营和违法犯罪记录。
2、竞租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四、竞租保证金:1、竞租保证金金额:30万元。
2、竞租人须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由竞租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竞租人基本账户(个人的以本人账户转账方式;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街道代管资金专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账号:64010122000102774; 五、竞租报名:1、公告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8月14日16时00分止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租文件网上下载)。
3、报名地点: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办事处建设管理办公室103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3646660311)。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竞租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原件、复印件或出示有效缴纳凭证;②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财政财务办公室代管资金专户开具的竞租保证金收据;③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法人的还须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④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
六、竞租时间和地点:1、竞租时间:2023年8月14日16时20分;
2、竞租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屏分中心(街道办事处后面一栋楼102室)
七、联系方式: 宁波市奉化区锦屏恒泽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3777269358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屏分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4-88586156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74-88522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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