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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批准,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外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外应村法兴路三间商铺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项目交易登记号JPNC(2023)0006),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招租期限(年) | 年租金起始价(元) | 竞租 保证金(元) | 履约 保证金 (元) |
1 | 位于法兴路 | 143号:95.98㎡;145号63.13㎡;147号44.58㎡;总建筑面积203.69㎡ | 5 | 109993 | 50000 | 30000 |
备注: (1)租赁日期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2)不得经营餐饮业。 (3)不得经营任何有重大污染、废气、废物、废水排放严重、损害周边环境、扰民类、危险品类行业及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业。 (4)不得污染环境卫生清洁,在租赁期间必须做好消防安全,防止发生重大人身责任事故,严格履行合同,具体以承包合同为准。 (5)中标者必须合法经营管理,保证各项生产安全,有义务承担相关职责。 (6)标的竞租人应实地了解标的实物及后续情况,一经报名,视为已充分了解,否则由此因信息掌握不足引起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 ||||||
二、竞价方式:
1、集中报名期间,出租标的如只有一人参加报名的,需填写报名报价单承诺书,以起始价进行成交;若有二个及以上竞租人参加本项目报名,则进入现场竞价。
2、现场采用明标暗投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竞租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四、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4月25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5日16时00分;
2、集中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租文件可从附件下载)。
3、报名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屏街道分中心。
4、竞租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以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汇兑、现金等形式存入;
账户名: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账号:64010122000102774
5、报名时须提供(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①竞租保证金收讫原件、复印件;②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是法人的还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③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五、竞租时间和地点:
竞租时间:2023年5月5日16时20分;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屏街道分中心(迟到或身份不符者将被取消竞租资格)。
六、联系人:
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外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应先生 电话:13355926999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屏街道分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4-88586156
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574-88501732
宁波日月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邬女士 电话:1596806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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