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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受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亭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项目编号:XWNC(2023)001D),现对以下标的的承租权进行公开招租:一、标的概况:1.本标的位于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亭山村谢任岙自然村稻鸡墩,公告期间,竞租人可自行实地踏勘。2.承租方须根据标的现状,按市场监管、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如未能取得相关经营证照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不得作为退租理由。承租方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周边关系。3.标的地址、建筑面积、招租年限、年租金起始价等情况:
标的 | 建筑 面积 (㎡) | 招租 期限(年) | 首年租金起始价 (万元) | 竞租 保证金 (万元) | 履约 保证金 (万元) |
西坞街道亭山村谢任岙自然村稻鸡墩,房屋结构为钢结构棚屋,西门外(5米空地)在承租范围内。 | 约620 | 3 | 11.904 | 2 | 2 |
备注: (1)租赁起止日期以具体租赁合同为准; (2)租费一年一付,第一年在合同签订以前支付,以后每年在第一年合同签订日提前一个月内付清; (3)房屋用途仅限于厂房和仓库使用,不能经营污染之类工厂,企业需要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环保消防等相关符合手续。 | |||||
二、竞价方式:举牌竞价。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无不良经营和违法犯罪记录(法律规定者除外);
2.竞租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四、竞租保证金:
1.竞租人须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由竞租人在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6日16时前通过竞租人本人账户以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亭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并提交银行回单,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2.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亭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西坞支行
开户账号:201000105787822
五、竞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605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董先生;联系方式:15068136429。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由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亭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具的竞租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是法人的另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即单位公章;
③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六、疫情防控期间,竞租人在报名或参加竞租会时须佩戴口罩进入报名或参加竞租会现场,否则将不予受理并谢绝进入竞租会现场,同时竞租人应适时关注本地疫情防控要求(http://www.fh.gov.cn/col/col1229023340/index.html)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如果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
七、竞租时间和地点:
1.竞租时间:2023年2月17日09时00分;
2.竞租地点: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三楼招标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亭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3566561891
2.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坞分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0574-88513200
3.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4-88535551
4.浙江天一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4292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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