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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2月8日上午9:00和下午2:00在梨洲街道便民中心2楼开标室举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lzjd-cqjy2021-04
项目名称:余姚市梨洲街道苏家园村所属的26处房屋租赁权拍卖
一、拍卖标的:
1、位于余姚市童湖洗毛厂3幢、4幢、6幢、7幢等12处房屋租赁权,拍卖时间为
2021年2月8日上午9:00,起拍价、保证金等详见《苏家园村租赁权拍卖清单(三)》。
2、位于余姚市振兴西路48号厂房1等14处房屋租赁权,拍卖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下午2:00,起拍价、保证金等详见《苏家园村租赁权拍卖清单(四)》。
注:租赁期均为一年,标的物现状为使用中,房屋搬迁腾空期为三个月。
二、拍卖方式:增价拍卖,价高者得。
三、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1年2月4日于标的物现场,竞买人看样请自行前
往。
四、报名须知:1、竞买人限余姚市苏家园村本村村民(原承租人在租并续租报名的除外),报名时须提供本村村民身份证明或有效租赁协议;2、报名者须于2021年2月5日16:00前将相应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名称: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账号:61010122000388788,到账为准),自然人携本人身份证,单位携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本人须授权委托书)、汇款凭证等资料于2021年2月5日16:30前到余姚市南雷路270号办理竞买手续。
五、联系电话:0574-62700869 13905844069 谢先生
联系地址:余姚市南雷路270号(四明广场)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拍 卖 须 知
受委托,本公司将举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各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遵照执行。
一、拍卖标的:
1、位于余姚市童湖洗毛厂3幢、4幢、6幢、7幢等12处房屋租赁权,拍卖时间为
2021年2月8日上午9:00,起拍价、保证金等详见《苏家园村租赁权拍卖清单(三)》。
2、位于余姚市振兴西路48号厂房1等14处房屋租赁权,拍卖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下午2:00,起拍价、保证金等详见《苏家园村租赁权拍卖清单(四)》。
注:租赁期均为一年,标的物现状为使用中,房屋搬迁腾空期为三个月。
二﹑报名办法:
1、竞买资格:竞买人限余姚市苏家园村本村村民或在租并续租的原承租人,报名时须提供本村村民身份证明或有效租赁协议。
2、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1年2月4日于标的物现场,竞买人看样请自行
前往。
3、报名者须于2021年2月5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名称: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账号:61010122000388788)。
4、自然人携本人身份证,单位携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本人须授权委托书)、汇款凭证等资料于2021年2月5日16:30前到余姚市南雷路270号办理竞买手续。
5、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不能亲临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6、自然人若需委托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须共同到达报名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三、拍卖规则:
1、拍卖方式:增价拍卖,价高者得。
2、拍卖地点:余姚市梨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
3、拍卖时间:2021年2月8日上午9:00, 2021年2月8日下午2:00。
4、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不含其它任何费用。
5、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有权根据出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并依法对竞买人的出价、应价以及成交进行有效确认。
6、当全场出现最高价时,拍卖师以“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的方式提醒其他竞买人三次加价的机会,若无人再加价的,且该最高价格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保留价,拍卖师以落槌表示成交,成交后竞买人的应价、出价均无效。
7、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时间开始前到达拍卖地点,凭本人身份证、保证金收据等资料领取竞买号牌,否则拍卖人有权视为竞买人已放弃竞买。竞买人对竞买号牌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被错拿等原因造成的竞价或成交,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
8、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开始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也可在宣布正式拍卖前由拍卖师口头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10、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接受,保证金不计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11、拍卖未成交且无违约的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
12、如需临时更换场地的,拍卖人将采用电话或者短信等方式通知竞买人。
13、竞买人报名时提交的地址(含身份证地址)、电话等即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该联系方式产生通知、催告等无法到达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4、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按成交价的2%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四、税费承担:
1、成交价为年租金,买受人若需开具正式发票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2、涉及标的物交付之日起至标的物归还委托人前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垃圾清运费、数字电视、燃气费等。
五、款项支付:
1、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和拍卖佣金(保证金不得抵扣),付款账户:户名: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账号:61010122000388788。买受人若未能及时支付佣金的,拍卖人有权在拍卖保证金里优先扣除。
2、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付清上述款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转交给委托人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期满由买受人与委托人自行结算。
六、标的移交:
原承租人搬迁期三个月,到期后由委托人收房将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如原承租人拖延搬迁,则买受人(新承租人)租期顺延,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新承租人)自负,竞买人若急需用房的,务必谨慎竞买,委托人、拍卖人声明不做任何保证。
如原承租人在搬迁期时间到期后拖延满一个月及以上的,则买受人(新承租人)可自愿放弃并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
买受人(新承租人)仍愿意继续等待的,则委托人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标的后,以买受人(新承租人)留存的联系地址,以邮寄挂号信形式通知(挂号信一经送出,即视为通知已送达);买受人(新承租人)应在通知到达后3个工作日内来办理租赁手续,否则买受人(新承租人)无权请求返还拍卖保证金且《成交确认书》作废。买受人(新承租人)在委托方收回标的前无权干涉。
七、特别约定 :
1、本次拍卖仅对价格进行确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2、租赁期间若涉及水、电、气、通讯、数字电视、消防等的安装及增扩容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买受人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的,应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租赁关系结束或解除时,出租人若要求恢复原样的,承租人必须恢复,无论何种原因解除租赁关系,所有装修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3、买受人应合理使用标的物,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标的物损坏或损毁的,由买受人负责修复及经济赔偿。
4、若涉及买受人使用标的物或经营需要需办理相关证照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5、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标的物损坏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如遇原承租户未按约定时间腾空造成标的物延迟交付的,委托人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故委托人特别声明:无法对标的物的交付时间作任何承诺,对标的物延迟交付不作任何赔偿。
7、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①未按《租赁合同》或者本次《租赁权拍卖须知》的要求条款约定使用标的物的。
②将标的物屋用于非法用途或不符合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的。
③没有及时付清拍卖款项或者租金的。
8、标的物若涉及无水电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政府相关部门若需对标的物征用或拆迁的,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并征得委托人同意重新拍卖,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C.买受人不按本《拍卖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减少人员聚集及接触,本项目限定每个报名成功的进场人员不得超过2人。
2、所有竞买人须配合工作人员现场指挥,进入开标室全程须佩戴口罩,出示本人甬行码绿码或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出,如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十、其它:
1、若有其它由拍卖人提供的与本次拍卖相关的附件均视为本须知有效组成部分。
2、本须知的解释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归拍卖人所有。
附:《苏家园村租赁权拍卖清单(三)》或《苏家园村租赁权拍卖清单(四)》。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苏家园村租赁权拍卖清单(三)
拍卖时间:2021年2月8日上午9:00
序号 | 标的物坐落 | 建筑面积 (㎡)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 (元) |
1 | 童湖洗毛厂3幢、4幢、6幢、7幢 | 约488.8 | 36015 | 11000 |
2 | 童湖洗毛厂8幢、9幢 | 约435.2 | 32066 | 9600 |
3 | 童湖洗毛厂18幢、19幢、21幢 | 约617.1 | 45468 | 13600 |
4 | 童湖洗毛厂场地1 | 约1450 | 17400 | 5000 |
5 | 童湖洗毛厂5幢、16幢 | 约588.06 | 43328 | 13000 |
6 | 童湖洗毛厂11幢、13幢、15幢、25幢 | 约1335.66 | 98411 | 30000 |
7 | 童湖洗毛厂12幢、14幢、23幢、24幢、 26幢 | 约1367.86 | 98998 | 30000 |
8 | 童湖洗毛厂场地2 | 约113.33 | 1360 | 400 |
9 | 童湖洗毛厂27幢、28幢 | 约630 | 46418 | 14000 |
10 | 原童湖五金厂厂房1 | 约17.28 | 1273 | 400 |
11 | 原童湖五金厂厂房2 | 约11.9 | 877 | 300 |
12 | 原童湖五金厂厂房3 | 约44.1 | 3249 | 1000 |
注: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委托人现场移交为准,竞买人竞买前务必亲临现场踏勘。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苏家园村租赁权拍卖清单(四)
拍卖时间:2021年2月8日下午2:00
序号 | 标的物坐落 | 建筑面积 (㎡)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 (元) |
1 | 童湖其它地块留用废弃山 | 约1000 | 10260 | 2000 |
2 | 童湖其它地块土地 | 666.67 | 8000 | 1600 |
3 | 童湖其它地块土地毛竹山 | 约2812.5 | 550 | 110 |
4 | 潘家溪地块史家地谭复耕农田 | 约5333 | 1000 | 200 |
5 | 苏家园村林枫后张岙毛竹山 | 约800 | 192 | 40 |
6 | 山苑西路25号(原梁辉派出所)办公楼 | 约391.5 | 35767 | 10700 |
7 | 山苑西路25号(原梁辉派出所)东侧临街朝南4间平房、朝东7间平房、仓库 | 约395.6 | 43166 | 13000 |
8 | 振兴西路48号厂房1 | 约720 | 86314 | 26000 |
9 | 振兴西路48号厂房2 | 约514 | 61618 | 18000 |
10 | 振兴西路50号厂房1 | 约1415.78 | 176393 | 53000 |
11 | 振兴西路46号厂房1 | 约90 | 11988 | 3600 |
12 | 振兴西路46号厂房2 | 约620.8 | 74699 | 22000 |
13 | 振兴西路46号厂房3 | 约530 | 65482 | 20000 |
14 | 振兴西路46号厂房4 | 约220 | 23443 | 7000 |
注: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委托人现场移交为准,竞买人竞买前务必亲临现场踏勘。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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