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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梨洲街道城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1年1月20日9时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梨州街道分中心对城郊村集体房屋进行公开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zjd-cqjy2021-01
二、项目名称:余姚市梨洲街道城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世南东路335号(东侧店面除外)、世南东路335号东侧店面、东朝街445号招租项目
三、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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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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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地点 |
面积(平方米) |
租金第一年底价(元) |
租赁期限
(年) |
竞价保证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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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世南东路335号集体房屋 |
世南东路335号(东侧店面除外) |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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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00(逐年递增5% ) |
4 |
3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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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世南东路335号集体房屋东侧 |
世南东路335号东侧店面 |
33 |
14000(逐年递增5%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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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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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朝街455号集体房屋 |
东朝街455号 |
210 |
21000(逐年递增5% ) |
4 |
6300 |
(一)标的性质:该招租房屋资产归城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二)承租期限:四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承租结算及缴款办法:租金实行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原则,竞租人应提前一个月将下一年的租金缴纳。
竞价保证金返还:未中标的竞租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无息),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将转成履约保证金。
特别提示(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竞价标的无瑕疵。竞租人务必在竞价开始前亲临现场看样,并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拖欠费用等状况,未看样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财产之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竞价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承担参与竞价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四、竞租人资格条件
(一)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支付能力和经营能力。
(三)具备基本的诚信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交易活动前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告期限:自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5日止
六、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竞租人自行组织看样。咨询电话:0574-62709385
七、竞租登记时间、地点:竞租人须于2021年1月18日下午14:00-16:00到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梨洲街道分中心(梨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201)办理竞租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未经报名不得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八、竞租人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竞租人委派办理报名手续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4.竞租保证金缴款单;5.竞租人对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公章的复印件。
(二)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缴款单。
九、竞价保证金交纳办法
(一)竞价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 2021年1月15日下午16:00。
(二)竞价保证金由竞租人以转账(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缴入指定帐户(户名:余姚市梨洲街道城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 余姚市农村合作商业银行 ,账号: 94010101302106887 )。
(三)竞价保证金缴入后,竞租人应向银行索取凭据。竞租人在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在缴款单的“摘要栏”中注明本次所缴保证金的标的名称及相关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缴款人户名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竞价方式: 按 (一) 方式执行。
(一)设有保留价的可多次报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交易底价,增价幅度1000元。
(二)设有保留价的一次性书面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交易底价。书面一次性报价单在报名时领取。
十一、成交确认及款项结算: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中标竞租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余姚市梨洲街道城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人应按合同签订租金支付方式将租金指定账户(户名: 余姚市梨洲街道城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 余姚市农村合作商业银行,账号: 94010101302106887 ),摘要栏备注“竞价标的名称”。
十二、标的物交付: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竞租人付清相应的租金后。
十三、悔约责任:竞租人成交后反悔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人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该竞租人不得参加。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在同等竞价条件下,原承租者享有第一优先承租权,本合作社社员享有第二优先承租权。
(二)本项目在租赁期间房屋装修及维修由中标人自理,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允许私自破坏及改动。
(三)对外经营活动由中标人自定,禁止经营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及易燃、易爆、有环境污染和噪音等经营项目。
(四)中标人不得转租、转让他人,若有发生,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并终止协议,租金不予退还,中标人必须接受出租人的监督管理。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志连
联系电话:0574-62709385
联系地址:余姚市花园新村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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