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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湖山村集高南路西侧厂房及场地租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DXZB22-014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湖山村集高南路西侧厂房及场地租赁项目
租赁期限:5年(合同签订之日为起租日)
招租规模:海曙区集士港镇湖山村集高南路西侧厂房及场地共2494.56平方米
楼号 | 类型 | 面积(㎡) | 租金总价(元/年) | 备注 |
1幢 | 厂房 | 69.30 | 11642 | 一层砖混 |
2幢 | 厂房 | 69.31 | 11644 | 一层砖混 |
3幢 | 厂房 | 674.08 | 129423 | 一层钢结构 |
4幢 | 厂房 | 204.49 | 36808 | 一层(西侧三间) |
厂房 | 552.92 | 66350 | 二层及一层楼梯 | |
<1> | 场地 | 137.55 | 8253 | 彩钢棚 |
<2> | 场地 | 140.28 | 8417 | 彩钢棚 |
<3> | 场地 | 85.80 | 5148 | 彩钢棚 |
<4> | 场地 | 376.12 | 22567 | 彩钢棚 |
<5> | 场地 | 184.72 | 11083 | 彩钢棚 |
合计 | 2494.56 | 311335 | ||
标段划分:1个
起租价(年租金最低价):311335元/年
二、投标人的合格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有效营业执照(分公司除外)。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乡镇交易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备注:1、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乡镇”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整。
提交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账号:81270101302183640
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1)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名义于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且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汇款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11月15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气象路58号(南门楼梯上)],具体详见当日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1月15日9:3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气象路58号(南门楼梯上)],具体详见当日场地安排,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2年11月14日16时(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长寿东路117号A幢5010;收件人:季工 联系方式:0574-87311730。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投标人(每家投标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严格落实测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具体以开标当日官方要求的最新防控措施为准)。投标人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如开标现场采用钉钉会议方式邀请各投标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参与远程直播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直播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公告发布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湖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集士港镇湖山村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东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长寿东路117号A幢5010
电话/传真:0574-87311730
联系人:季工
九、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注意事项
1、进入交易大厅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主动做好亮码、体温测量、防疫信息登记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
2、参加交易活动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3、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核酸48小时阴性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并遵守宁波市最新防疫政策要求,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及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4、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可钉钉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于开标前可加入钉钉开标群,并在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5、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6、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本公告第九款内容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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