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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海曙区高桥镇秀丰村房屋租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27号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到场参加开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1NBHSWNCQ006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秀丰村房屋租赁项目
标段号 | 房产地址 | 现状用途 | 面积(m²) | 实物状况 | 租金单价(元/月) | 年租金总价(元) |
1 | 秀丰路59号 | 商业 | 1431.93 | 建筑物共一幢,总层数2 层,为钢混结构 | 22.0 | 378000 |
2 | 村委会楼下6间店面房 | 商业 | 310.00 | 建筑物共一幢,总层数3 层,所在层为1 层,为钢混 结构,层高为4.5 米 | 30.0 | 111600 |
3 | 三成路168号 | 工业 | 362.36 | 建筑物共一幢,总层数1 层,为砖木结构 | 12.0 | 52200 |
4 | 幸福路59-2号 | 工业 | 1959.52 | 建筑物共一幢,总层数2 层,为钢混结构 | 12.0 | 282200 |
5 | 三成路132号 | 工业 | 499.38 | 建筑物共一幢,总层数1 层,为砖木结构 | 12.0 | 71900 |
6 | 幸福路59-3号 | 工业 | 372.52 | 建筑物共二幢,总层数2 层,为钢混结构 | 12.0 | 53600 |
7 | 幸福路59-1号 | 工业 | 667.28 | 建筑物共二幢,总层数2 层,为钢混结构 | 12.0 | 96100 |
8 | 幸福路222号 | 工业 | 1710.45 | 建筑物共一幢,总层数3 层,为钢混结构 | 12.0 | 246300 |
9 | 秀丰三号地块 | 工业 | 1434.94 | 建筑物共一幢,总层数1 层,为结构为砖木 | 12.0 | 206600 |
10 | 庵跟路37号 | 工业 | 3025.34 | 建筑物共一幢,总层数1-2 层,为钢混结构。 | 12.0 | 435600 |
11 | 幸福路28号 | 商业 | 334.39 | 建筑物共一幢,总层数3 层,所在层为1 层,为混合 结构,层高为4.5 米 | 30.0 | 120400 |
12 | 幸福路196-4号 | 商业 | 180.3 | 建筑物共一幢,总层数3 层,所在层为1 层,为混合结构,层高为4.5 米。 | 30.0 | 64900 |
招标需求:
备注:年租金总价四舍五入至百位。
租赁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参加本次招租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独资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27号窗口购买。
独立法人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自然人投标的投标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未履行报名手续或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标段1:人民币22600元整;
标段2:人民币6600元整;
标段3:人民币3100元整;
标段4:人民币16900元整;
标段5:人民币4300元整;
标段6:人民币3200元整;
标段7:人民币5700元整;
标段8:人民币14700元整;
标段9:人民币12300元整;
标段10:人民币26100元整;
标段11:人民币7200元整;
标段12:人民币3800元整;
提交形式:电汇、网上银行转帐。
担保收件人:
(1)收款人(全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2)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3)帐 号:8128 0101 3020 95640
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准)。
注意事项: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的名称标段号。
温馨提示: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银行支付回单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自然人以个人名义通过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提交,自然人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本人姓名且须与投标时一致。((以库存现金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备注: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2、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鸿安大厦2502
联系方式:13738410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婷婷
电 话:1373841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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